采纳好友尹先生的建议,在3~4月份的报税季节中专门针对朋友们的税务疑问进行解答。朋友们的问题,可发至《七天》地产杂志中的“有问有答”栏目,我会在之后的几周内集中解答,也可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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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先来集中解答关于新移民部分最基本的一些的报税提问,很多是关于新移民登陆后几年内该如何报税的。
提问1:我是2011年登陆的新移民,登陆2周后返回中国;2012年全年都在中国;2013年11月回到加拿大。这几年应如何报税?
回答1:2011年part-year全球收入纳税,从登陆之日算起,直到2011年12月31日。2012年、2013年均按全年全球收入报税。
提问2:同上例,我看网上有人说:回去了,就不算税务居民了,就不用报税了。
回答2:网上确实流传着这类说法,但这种说法是以讹传讹,100%错误的。税则里有非常具体的解释,税局还专门出了一份文件来分几层定义tax tie(税务连接)以确定是否是税务居民,应属于哪类的税务居民。从大量的案例和高等法院近几年判定的几宗案例看,新登陆的新移民99.9%都不可能做到非税务居民的。所以请大家还是以加拿大税则和税局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为准,切莫轻信传言。具体情况,可来电讨论详细案例。
提问3:同上例,如果这几年我都一直没有报税,该怎么办?会有罚金吗?
回答3:如果报税的计算结果是不需要向税局缴税,那么延迟报税也不会有罚金,但是会耽误领牛奶金、申请助学补助和贷款等福利。对于新移民来说,因登陆后可能涉及调动大笔资金、自己和孩子入学的事宜、甚至是房屋和商业贷款,建议能早报还是尽早报税。
但是如果延迟年度报税的计算结果是需要向加拿大联邦或魁省税局补缴税,那么推迟报税会有罚金,且延迟时间愈长者罚金愈重。
提问4:如果收入中既有加拿大收入,也有中国收入,该如何报税?
回答4:加拿大收入,按正常计算方式即可。海外收入,只征加拿大和海外国家的差额税金。例如中国收入,先按加拿大方式计算税金,再抵减已在中国缴纳了的税金,如果还有差额部分,再补缴加拿大差额税金。如在中国缴纳的税较高,加拿大这边则不再征税。
提问5:登陆这几年,我的全球收入非常简单,为0,那么是不是不用报税了?
回答5:仍需报税。这种类型的报税重点在于获得各种返税、递延可carry forward至以后年度的各类credit,有孩子在幼儿园需申领daycare费用的返税,有医疗费用发生的按计算公式有可能获得部分返税。所以此类报税的结果通常是获得几百甚至几千元的返税,还有的可递延几千元的credit留待以后年度抵税。
此外,容易为朋友们所忽视的是:67岁之后公民所领取的退休金中,有相当部分直接与以往报税多少年、申报了多少收入、缴纳了多少税金紧密相关。而从67岁直至平均去世年龄的82岁,累计领取退休金16年,实在不是一笔小数目,难怪精明的犹太人有时会有意多算些收入进去。这个留待以后细说。
提问6:我2013年基本没呆在加拿大,是不是就没有退税了?
回答6:仍然有退税。首先是GST/HST消费税;还有税务居民的魁省团结税;更重要的是,在相当多的案例中,海外收入可视作加拿大收入,同等获得返税和抵税的条件,甚至还能获得工作奖励。这部分内容,可来电详细讨论具体案例。
提问7:我2013年没怎么在加拿大消费,会不会消费退税非常少?
回答7:不是。加拿大的消费税与咱们个人的实际开销无关,是按全国平均退税额返到每个人的账上。
提问8:我2013年收入9000元,需交多少税?
回答8:不用交税,另外还有退税和工作奖励。Basic credit约为1.1万元,每年盯住通货膨胀率向上浮动,在此之上再加上其他credits,合并来抵税。所以收入低于1.1万元的,肯定不需要交税。此外,医疗费部分除了抵税外,通过计算,还有可能另有返税;工作奖励计划也是直接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