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新格局”连载(二)搜狐的“无线禁锢”

黄海懿

 

 

在《压住新浪的两根稻草》一文中,我们分析了新浪的各项业务,提出对未来发展方向的迷茫或许才是新浪真正令人担心之处。

 

本文中,我们将转而分析在规模、业务结构上与新浪相似、长期与新浪处于胶着竞争状态中的搜狐,在相同的市场环境下又走出了怎样不同的发展轨迹。

 

1、 搜狐、新浪的业绩比较

 

与新浪相同,搜狐的业务由广告业务和非广告业务构成,其中非广告业务包括无线业务(短信SMS、彩信MMS、IVR、2.5G组成)、电子商务和其他业务,主要业务数据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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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搜狐业绩下滑的外部原因

 

搜狐业绩下滑的外部原因是国内无线市场游戏规则的改变。自2004年6月开始,中移动加强对无线市场的监管,原有的游戏规则分三个级别而就此改变:

 

第一级别:清查“沉默用户”、改变业务规范,此为中移动压力下推出的自查措施

 

1)清查“沉默用户”:移动梦网上万种业务中,多数以包月形式收取费用,其中存在着大量的“沉默用户”。为避免大面积的用户诉讼,中移动2004年8月开始要求各省移动清查“沉默用户”,解除“沉默用户”的订购关系,退还所有对零次上下行沉默包月用户收取的包月费,将代收费转为代计费。

 

2)改变业务规范:包括短信业务禁止使用端口号违规群发;短信上MISC平台后,需进行二次确认;短信点播业务多条下行只能收取一条费用;彩信未被用户成功接收转到梦网相册部分的费用不再计费;禁止IVR业务使用点对点群发推广;wap按次业务二次确认。

 

第二级别:提高门槛,淘汰小型SP

 

1)提高SP准入门槛:中移动规定自2004年4月起,SP的注册资本金额必须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跨省SP则需申请《跨省业务经营ICP许可证》。

 

2)降低短信收费标准:中移动要求自2004年8月1日起,将三个省份的短信服务的每月最高收费由不得超过人民币30元降至不得超过15元,每条短信的最高收费由不得超过人民币2元降至不得超过1元。

 

点评:其实质是中移动通过“收入减半而成本不变”的指令,提高SP的生存壁垒,将数量庞大的小型SP挤压出市场。

 

第三级别:改变分成模式、改变管理方式、增设“MISC平台”,此为中移动增权、增利的核心措施

 

1)改变SP分成模式:中移动原先是“85/15分成模式”,它是指“应收短信息费收入”SP分成85%,中移动分成15%,同时中移动承担一定坏帐。2005年7月起,中移动补充两种分成模式:“七三开”和“五五开”。对欠缺客户服务能力的SP,分成减为“七三开”;对只具备提供内容能力的SP,中移动负责计费收费、服务和营销推广,分成“五五开”。同时,即便是选择“五五开”的SP,须达到新规定的准入标准:单项业务用户不少于1万人、单月业务收入不少于2万元、单月投诉不高于1件/万人。

 

点评:借清理SP之机,迫使那些符合准入标准的中小SP放弃原有的利润分成方式,向中移动让出15%~35%的利润。

 

2)管理下放省级:中移动原先的合作方式为“一点接入,全网接通,一点收费”,它是指SP从任何省份的移动网接入都能实现全网的互通互联,并且SP只与中移动公司结算。这种方式主要是为了减少SP的运营费用。目前中移动通知,将实行“分省签约、分省管理”。

 

点评:管理权限下放意味着监管加强且重视监管长期化。同时,由中移动公司单头管理转换为众多的各省级移动管理,SP的运营和公关成本将明显提高。

 

3)增设“MISC平台”:自2004年8月开始,中移动将原梦网中心进行剥离,组建“卓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移动梦网”的运营支撑中心和新产品开发中心。中移动随后在广东、福建强制性上马MISC平台,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中移动的“MISC平台”是在原有网关位置增加一个管理单元,识别SP和用户的身份、跟踪具体的服务项目和用户的注册付费情况、对内容进行监控。

 

点评:MISC平台两大作用,一是监管,一是将SP变为CP,权力收归卓望公司。

 

3、 搜狐彩信被禁

 

搜狐曾对无线业务特别是彩信业务寄予厚望,并在业务内容和市场推广上作了不少准备,包括:1)与中国移动在2003年6月合作实现“彩信上珠峰”;2),2003年10月与迪士尼合作,成为国内唯一拥有版权、可下载迪士尼图片、动画的内容供应商;3)将2004年定位为“彩信发展年”,选出“搜狐彩信小姐”作为代言人。

 

就在搜狐力推彩信业务之机,2004年6月,中移动禁停搜狐彩信业务一年,这使得搜狐彩信业务停滞且用户大量流失,无线业务量迅速降至仅原先38%的水平(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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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探讨搜狐彩信被禁的原因

 

全国几千家SP中,寥寥数家被禁,为什么会有搜狐呢?搜狐曾与中移动合作“彩信上珠峰”,在彩信业务中算得上是排头兵,为什么原有可能列入扶持保护对象的搜狐却被列为了严打对象呢?

 

问题究竟出在哪?思来想去,大致有这样几个可能:

 

1)搜狐可能在以往的接触中未能获得中移动的认可,甚至包括在“彩信上珠峰”的合作中。

 

2)搜狐可能未能理解中移动严整行业规范的决心,或者轻慢了中移动出台的一些规范举措。

 

3)搜狐可能并未及时察觉中移动对搜狐的不满,或者明知不满却没有转变。

 

如果试推一下上述几种可能性所涉及的部门,大概是与彩信相关的技术部门,还有公关部门或者是打交道较多的类似商务的部门吧。

 

技术部门的可能性要弱一些。技术人员所引发的不满,通常也就是交往中的态度引发不快,但技术人员有个性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按常理不会引发如此重大的后果。

 

公关部门的可能性较大。如果公关部门没能体察到中移动的不满、没能意识到中移动重大政策的转变,这本身就是公关部门的严重失职。造成失职的原因既有可能是部门人员力量配备较弱,也有可能部门的办事思路、办事方法、甚至部门定位存在问题。

 

如果说“彩信被叫停一年”对搜狐是个重大的损失,那么也许这个足够重大的损失能够在搜狐内部引起真正的重视,能够及时找到彩信被停的真实原因,也许只有这个原因才是对搜狐未来运作真正有益的。

 

5、 “比较优势”,也谈搜狐的无线创新

 

有人说,无线市场变化如此之大,环境如此之严峻,搜狐是不是该暂时放弃无线,转而去发展其他业务?

 

对于一个在无线竞争中没有突出优势的SP,这种选择是正确的,它没有必要在偏冷的市场环境中强行挣扎而耗费自身的实力。它可以转战其他的新市场,运用游击战术及时获得些许利益,如果市场再度变化它就再度转战。

 

然而搜狐与其他SP不同,它拥有垄断性的、完全不同质的无线业务的“比较优势”:

 

a)       搜狐与迪士尼签署了国内独家合作协议,这一协议具有强烈的排他性,由此搜狐成为国内唯一拥有版权、可下载迪士尼图片和动画的内容提供商。在有着百年历史、深受大众喜爱的迪士尼产品的支撑下,搜狐具有彩信竞争的实力;

 

b)      搜狐拥有吉菲尔的品牌WAP铃声,吉菲尔多次位列梦网WAP业务铃声类首位,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

 

因此我们说,回避无线市场这一策略对搜狐来说并不合适。搜狐可以在无线市场中“熬”下来,等待无线市场的复兴。只要这个无线市场还存在,只要这个市场中还能有无线SP生存,搜狐就可以凭借它的与其他SP比较而占优的“比较优势”,在无线市场中获得更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眼下的无线寒冬正是数千SP放弃业务离开市场的时机,如果搜狐能够在这一偏冷的环境下不断扩大市场份额,这将是搜狐在无线竞争中的重大胜利。当有一天寒冬过去,当有一天新的无线运营网络渐成气候甚至各网络间相互让利竞争,搜狐就会迎来无线业务另一个蓬勃发展的好时期。

 

当然,“好的概念还需要有好的运作”。如果此次搜狐被禁的原因确属于公关失利,那么搜狐确实有必要重整公关部门以防止新的恶性事件的发生,增强的公关实力可以为搜狐创造一个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

 

此外,搜狐坚持无线领域的发展并不意味着对其他新兴市场的放弃,搜狐近期收购“17173”、“go2map”和对“Sogou”的开发正在显示出其在游戏和搜索方面的实力。希望正如搜狐所言,这将是一个矩阵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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